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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19-6-19 ]

苏建传〔2019〕15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城管局、公积金中心,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市园林(市政)局,南京、徐州、苏州市水务局: 

夏季和雨季已经来临,受今年气象年景特殊性影响,各类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逐步增多,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了事故易发多发期。同时随着国庆节的临近,庆祝建国70周年的一系列重大活动将陆续展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条线要认真贯彻落实530日全省夏季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方面,务必高度警觉,认真查找隐患、主动消除险情,并持续自我施压、自查自警。根据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部署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高温时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进入夏季高温、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增多,极易产生和诱发各类生产安全隐患或事故,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不利天气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产安全的不利影响,切实增强做好雨汛、高温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面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一定要把形势估计得更复杂一些,把困难考虑得更全面一些,把预警、应急、保障等工作做得更精准一些,确保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排水防涝和供水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督促建设各方主体和城镇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全面开展对施工和市政公用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加强高温时段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1-5月份,全省建筑施工亡人事故共计发生32起、死亡42人,与去年同期36起事故、死亡37人相比,虽然事故起数有所下降,但死亡人数有所上升,特别是34月份接连发生两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这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多年来都是极其罕见的,教训十分深刻,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后面的69月是夏季高温季节,历来也是事故多发、频发时段,扎实做好高温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对于抓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必须要采取有力措施打好高温时段安全生产监管攻坚战。

一是要严格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督促施工现场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确保施工作业人员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要高度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风险隐患的作业;要根据高温天气预报,及时合理调整作业时间;要确保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夏季防暑降温需要,确保饮食卫生防疫工作到位,及时提供防暑降温食品和药品;要加强作业人员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使其掌握高温中暑的预防常识和救援知识;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操练。 

二是要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抓好高处坠落事故防范要认真贯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树立“隐患即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严格实施罚款、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针对高温时段高处坠落事故多发易发情形,要督促施工企业编制高处作业方案、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和安全交底、改善高处作业环境、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确保洞口临边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严控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三是要规范高温期间作息安全管理。高温期间非工作时间段作业历来事故多发高发,也就是在早上8:00前和晚上8:00后作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占比特别高,规范高温期间作息安全管理十分必要。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现场严格执行班前晨会交底制度;要严格作息时间,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并查验现场人员,确需加班作业的,须经项目部同意、项目总监审查,并加强指挥旁站和现场巡查,严格落实照明、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等措施;要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必须做到与工人同步上班、同步下班。 

四是加强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频次和力度上加密、加严,在措施上细化、固化,不仅要强化事故发生后的惩处性处罚,更要强化日常监督预防性的惩戒。要根据高温期间特点,适当增加对清晨或夜晚时段仍在作业的项目的检查频次,重点查晨会制度、带班制度、交底制度、旁站制度、总分包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制度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情形要加以严处和曝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组织明查暗访、蹲点督查。 

三、加强高温时段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严格贯彻国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夏季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维护燃气市场秩序,强化燃气设施保护,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的宣传教育。 

一是要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和联动管控措施。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结合我厅近期下发的《关于尽快消除城镇燃气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督办函》要求,加强燃气设施保护,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设施运行实时监控,防止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受外力破坏,保障运行安全;要通过明查暗访,持续跟踪老旧管道改造、占压管道违章清理以及安全间距不足场站治理情况,对照整改清单和时限,督促实施动态销号;要在巩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专项治理、燃气气瓶专项治理以及城镇燃气管线第三方破坏防控行动成果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级燃气安全生产专委会议事协调作用,燃气主管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瓶装液化气市场整治力度,重点治理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实施餐饮场所燃气“瓶改管”,深化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对检查中发现需要部门联动推进整改的问题,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提请召开专委会工作会议,联合多部门开展风险管控。 

二是要督促燃气企业和使用单位(用户)落实主体责任。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督促燃气企业做好应对夏季高温恶劣天气各项准备,认真检查消防、喷淋降温等设施运行状况,及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要督促企业加大反恐怖防范设施设备投入,加强场站安保力量;进一步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本行业燃气使用单位(用户)安全使用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参照合同示范文本,完善燃气企业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加大入户安检频次,确保使用安全。 

三是要加大对燃气用户使用安全的宣传教育。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针对夏季燃气用户使用事故易发、高发情形,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宣传栏、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加大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和用户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强化对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的宣传教育。要督促燃气企业利用新媒体、移动终端等方式,做好入户安检宣传,向用户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倡导物业服务企业强化对住区业主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提示,切实增加全社会保护燃气设施和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燃气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技能。 

四、强高温时段市政公用施运行安全管理 

各地全面落实“水源达标、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检测、预警应急”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各项要求,强化水质化验制度,切实做好生产工艺过程水主要水质指标全流程、高频次检测工作,要结合生产运行实际和小样试验,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措施,确保安全供水加强对取水制水构筑物、长输管线、大口径输配水管道和电气设备的巡查,落实反恐怖防范各项措施;要加强对城市危桥、隐患桥梁、市政道路的排查整治工作,强降雨发生时,要对可能造成积水受淹的低洼地区、下凹式立交桥、铁路涵洞等,要及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危险区域的进出口处要设立围栏等物理隔断设施,严防人员、车辆进入,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要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易淹易涝片区的改造工作,汛前及时清疏河道、检修泵站,落实应急抢险人员,配备移动强排设备,防范触电、坠井等安全事故,提升应急能力。要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供水、渣土消纳场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测,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设施正常运转;要针对暑期群众出行活动多的特点,加强城市公园等场所的缆车、索道、游船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加强城市行道树安全管理,支撑加固树木,及时清理枯枝、断枝。 

五、强化房屋使用及农危房改造安全监管

要加强城市既有房屋装饰装修和老旧建筑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治理城市建筑擅自拆改和违章搭建;要充分利用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加强老旧住宅、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产权人、承租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已经安全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不能加固处理的,加强看管或拆除;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加强住宅区易淹易涝部位的巡查和整治,确保强降雨发生时居民出行方便和财产安全,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和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共用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保证汛期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运行;要加快推进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全面达到“五个基本要求”(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对于已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妥善安置农户。 

六、加强高温时段应急值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节日和高温、雨汛天气特点加强应急准备,督促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落实应急资源,完善建筑施工、供水、燃气、防洪排涝等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迅速科学有效处置、应对,并及时上报信息。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530全省夏季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扣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结合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扎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部署、隐患整治和风险防控等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不断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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