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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苏发展大会期间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2017-5-18 ]

苏建函质〔2017119

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苏发展大会期间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苏发展大会期间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传〔20179)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建部门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江苏发展大会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工作,突出安全重点,细化工作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大检查力度。各地住建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施工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防止高处坠落、坍塌和触电事故以及防火、防中毒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民工宿舍和临时设施的使用安全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加强城镇燃气、市政桥梁、直管公房和危旧房屋等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三、加强值班值守。各地住建部门及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江苏发展大会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值班、领导带班、信息报送等制度,明确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迅速上报。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苏发展大会期间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