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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全市“两考”期间建设工程施工噪声管理的通知”

[ 2017-5-18 ]

苏建函质〔2017118

关于加强全市“两考”期间建设工程施工噪声管理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679日)、苏州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61719日)即将进行。为保障全市广大考生良好的复习迎考和考试环境,切实加强“两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措施。各地住建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两考”期间建设工程施工噪声管理各项措施。根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57号)的有关规定,我市“两考”前15日内即522619期间以及考试期间,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考试期间,考场所在单位及其周边100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昼间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二、加强督查检查。各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要自觉遵守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施工噪声管控。各地住建部门要积极配合同级环保等部门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参与联合专项执法,对违反规定的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并将不良行为录入企业信用档案,确保“两考”的顺利进行。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