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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消安办《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建议函》的通知

[ 2016-7-8 ]


苏建函质〔2016185

关于转发市消安办《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建议函》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消安办《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建议函》(苏消安委办﹝20161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住建质〔201620号)等有关要求,组织领导再强化,宣传教育再深入,隐患排查再加强,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请各地住建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本地区建筑施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于每月20日前将辖区内建筑施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我局。联系人:盛中国;联系电话:65211507;电子邮箱:wuzhong307@126.com

 

附件:《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建议函》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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