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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张家港市“4.24”和昆山市“5.14”两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 2019-5-16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张家港市“4.24”和昆山市“5.14”两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

424日,由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张家港市华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苏州新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地2017-B10-AB号地块23-41#楼、34#/38#楼商业裙房、地下车库工程,发生一起塔吊司机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514日,由广东正升建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昆山市开发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昆山广电鸿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亭盛荟花园二期7-15#楼、地下车库(二期)、物业用房、2#开关站、2#变电站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目前,两起事故发生原因正在调查中。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初步处理如下:

1.事故项目按属地住建部门要求,实施停工整改。现场施工安全隐患必须彻底整改,并经属地住建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自发文之日起,我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招标人一律不得接受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正升建筑有限公司参与投标的报名,待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后,视情况再作进一步惩戒。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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