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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垃圾分类机制势在必行

[ 2017-3-15 ]

城乡垃圾分类机制势在必行

 

“到2020,江苏全省将建立起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实现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县级以上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全覆盖,设区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全面建成。”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常委、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时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城乡联动、统筹推进,因地制宜、科学分类,源头减量、系统治理,健全机制、依法治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近年来,备受媒体和社会关注的跨省倾倒垃圾事件,极大地暴露出当前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城市垃圾问题再次受到重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人口聚集和机动车保有量猛增,一些房地产建设项目在拓展城市版图、刺激下游产业需求的同时,也给大中城市环境带来了各种新压力,给老百姓生活习惯和理念造成冲击。

“比如生活垃圾焚烧,就是一种绿色无害化处理方式,我们的工艺已经得到全面优化,有效解决了焚烧烟气和飞灰、渗沥液等处理问题,但需要舆论上进一步得到支持,扩大社会公众对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无害化处理的了解。”周岚说,城市垃圾处理水平高不高,日常运营监管能力强不强,直接体现了城市文明水平和城市治理能力,要实现绿色发展理念,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

就拿近年来不断打击的非法制售“地沟油”问题,事实上就是餐厨垃圾能否得到及时收集处理问题。据了解,城市扩张给餐厨废弃物处理带来严峻考验。在江苏苏州、常州等5个餐厨废弃物处理国家试点城市,截至2016年底日处理能力已达到1295万吨,在这个“巨量”餐厨垃圾处理数字背后,是一套管用的餐厨垃圾收运和规模化处理机制。

在周岚向记者提供的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就包含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7年2月20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将该方案印发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省各委办厅局、各直属单位,其中仅餐厨废弃物一项,就将责任单位明确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环保厅、农委、商务厅、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等。

按照该责任要求,江苏将根据城市规模、人口分布、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兼顾区域统筹,合理布局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通过统筹考虑产生源的分布和运输半径,以规模化、集中式处理为主,相对集中、就地处理为辅,实现集中与就地处理的有效结合。同时,还要求有条件的城市可与城市粪便、污泥、厨余垃圾等实施协同处置,并通过政府引导、统一收运、定点处置等办法,建立餐厨废弃物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和资源化利用的机制。

南京市城管部门今年年初制定了全市新增20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的目标,通过设立垃圾分类贮存分拣中心,建立垃圾拆解收运体系以及出台低价值回收补贴办法,逐步推进城市垃圾减量。

周岚介绍,按照实施方案将在有条件地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并倡导在小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宾馆等场所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提高老百姓垃圾分类意识。

此外,针对容易被忽视的农村垃圾处理问题,江苏也明确将同步推进分类处理,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镇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将通过配备农村保洁员,加强对不易腐烂垃圾进行二次分拣,促使易腐烂垃圾实施就地生态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城市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周岚说。

“城市生活垃圾源头来自千家万户,需要得到每一个市民身体力行的支持,宣传教育工作也十分重要。”周岚认为,绿色健康生活方式越来越普及,老百姓对城乡环境建设的关注度也日趋提高,可以从娃娃抓起,加强中小学环保科普教育,开展垃圾分类和治理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积极营造市民与政府携手推进垃圾分类和治理的舆论氛围。

周岚还介绍,为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的法治化水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起草《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编制《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等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技术标准规范。省有关部门还将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设施建设投资与计划管理工作,以及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等。到2020年底,省政府还将对各市、县()政府城乡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全面考核,真正为建立绿色生态的城市管理体系,补上关键一环。

记者 丁国锋

2017年3月13日《法制日报》6版